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,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,规范本单位执业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,伊川神州医院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、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,恪守职业道德,不对外出租、承包医疗科室,严格按照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,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。
二、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,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疗技术临床研究,规范处方和病历书写。
三、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,严格落实医院消毒、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,严防院内感染,做好医疗废物收集、处置工作。
四、严格药品器械管理,不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和
医疗器械。
五、严格临床用血管理,保证临床用血安全。
六、依法开展精神卫生服务,保证麻醉和精神药品合法、安全、合理使用。
七、严格放射诊疗管理,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保障放射工作人员、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。
八、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。
九、严格医疗广告管理,不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。
十、依法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,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。
医院将严格遵守本承诺,自觉接受政府部门、行业组织社会公众、新闻媒体的监督,自愿接受因违背承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。